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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管理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他人证件借书者,一经发现,将停止其借书一个月。因转借、代借、冒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原领证人负责。

新证办理

1. 新入校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应备近期半身一寸照片一张,交由各班班长统一到流通部图书总出纳台办理借阅证。
 
2. 新入学的进修硕士、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生(以班为单位)、夜大学生(以班为单位)等办证时,先到图书馆办公室交纳押金、服务费及工本费后,再统一到流通部图书总出纳台办理借阅证。

3. 新到校的教师应持报到单和近期半身一寸照片一张,到流通部图书总出纳台办理借阅证。
 
4. 离退休人员凭工作证或离退休证办理借阅证。
 
5. 外单位读者不办理借阅证,如需查资料,需带上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临时查阅的相关手续。
 
证件挂失

      读者遗失借阅证,须立即到流通部或各阅览室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解除挂失

      读者找到挂失的证件,须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到流通部或各阅览室办理证件解除挂失手续。

证件补办

       阅证挂失一周后,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和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流通部办理补办手续。借阅证补办收费10元。

更新日期:200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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