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领导并广泛听取读者意见,遵循图书馆自身业务工作的规律制定本规则,请各位读者详知并模范遵守:
一、 服务对象
在校学生和本校教职工员。
二、 开放时间
1. 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寒、暑假轮休日外,都为开放日。每天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工作时间同步。
2. 有下列情况时,将临时关闭:
a. 学校和图书馆有重大活动必须要使用自由阅览室的(如设考场等);
b. 工程施工;
c. 其它突发情况。
三、 使用规定
1. 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2. 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3. 午饭时间、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书包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以占座论处。丢失物品自负。
4. 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工作人员调解,对占座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
5. 禁止高声喧哗,请将手机来电提醒方式设置为震动,接、打电话请到馆外或洗手间。
6. 严禁烟火。
7. 爱护设备,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
8. 禁止在阅览室内吃食物,注意室内的清洁卫生。
四、 文明规范
1. 礼貌用语、举止文明;
2. 爱护公物、轻拿轻放;
3. 讲究卫生,废屑入垃圾桶;
4. 遇工作人员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本规则于2002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